書名: Bloodthirsty 《我的吸血鬼同學 》
小心那一滴血的爆發力!!!
只要下定"決心"就行了,你可以"決定"要當吸血鬼。
如果你相信自己是,別人也相信的。
【各界好評】
*瘋狂的青春是成長的養分。奔跑於故事的情節,於是我也想變成吸血鬼。咬我吧,青春。我們將永生不老。──獨立樂團/棉花糖
*從吸血鬼辣妹到吸血鬼宅男……好看得要命!──《鬼女孩》系列作者/譚雅.荷利
*幽默有趣的文字不禁讓你自問:當吸血鬼還是青少年比較辛苦?──《紐約時報》暢銷作者/凱莉.范恩
【書籍簡介】
如果否認,我就是假裝吸血鬼的娘炮,這真是太危險了!
【心得感想】
看書封就知道,這是一本青春幽默令人捧腹的小說。
沒錯,透過吸血鬼,講述了追尋自己及肯定自己的故事。
哈哈哈~
許多人要當雷神索爾、蜘蛛人、鋼鐵人、蝙蝠俠、美國超人、浩克...各種英勇偉大的超人,除了無敵、神勇,當然也是因為把妹特有效。
但書中長期活在哥哥路克陰影下的主角芬巴,
卻因為蒼白、對陽光過敏,加上《暮光之城》《嗜血如命》等書火紅,
被誤以為"吸血鬼",從此改變了他的人生。
成了校園許多少女愛慕的對象(但我想這些少女可能也不太正常),
也成了被攻擊追打的目標,甚至拿大蒜麵包冷嘲熱諷。
芬巴的校園生活突然有名、熱鬧、刺激了起來。
只是,成名代價也真不小,除了決心、堅持,他要做的非人之事也不少。
而且,更讓他扼腕的是,雖然有人愛慕了,
但偏偏不是他中意的"凱特" (奈耶安ㄋㄟ!!!)
當失寵人類與幸福的眼中,我獨自地掩泣那飄零的淒境,
把徒然呼號煩擾無聞的天空,常顧盼自嗟,詛咒我生一苦命;
但願如他人同樣的希望無盡,似彼面貌清秀,似彼交遊廣遠,
渴望此人的學藝,那人的才行,我自己最欣享的最不能自滿;
可就在這些想像中幾自賤棄,倘我一念及你,於是我的狀態,
有如雲雀從陰沈的塵土飛起,當黎明時頌於天闕高巍。
「因為詩裡講的是...不喜歡自己,想要改變自己,
想要好人緣和其他不重要的愚蠢瑣事。
但最後你找到了那個讓你想要做自己的人,
這比當國王...或當皇后還要自在。」
透過《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》,凱特的告白,
我是對所有人說謊,我假裝喜歡派對,喜歡隨便親人,
可是我其實不喜歡。...我和他們相處時得假裝,和你在一起就不必。
原來,真正的自己及愛情是不需要假裝的。
簡單幽默的故事,說出了最實在難得的真諦。
嘿,你在自己及愛情面前,有一丁點的勉強、假裝、逞強、不自在嗎?
小心那一丁點的爆發力!!!
【作者介紹】
芙琳‧蜜妮(Flynn Meaney)
畢業於聖母大學,目前是紐約杭特學院研究生,對吸血鬼文化深感興趣。當初聽到朋友說:「既然吸血鬼這麼受歡迎,看來古銅肌已經過氣了。」才發現吸血鬼竟讓蒼白纖瘦的青少年獲得把妹機會,他們在影集「海灘遊俠」當道時可是吃了不少虧呢!芙琳因此得到靈感,寫出了幽默詼諧的處女作《我的吸血鬼同學》。
~感謝 皇冠文化 & 金石非讀BOOK ~